【引渡申請】文子星案上訴庭裁定越獄罪屬可引渡控罪 案件發還作交付程序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7/16 14:27

最後更新: 2021/07/16 16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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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訴庭頒下判詞。(資料圖片)

印度裔男子文子星(Ramanjit Singh)涉在印度越獄等,早前在港被捕,印度政府向本港法庭申請將他引渡回國受審,本港法庭早前就其中18項控罪批准印度政府申請,政府再就餘下其中3項越獄相關的控罪提出上訴,獲裁定上訴得直。

文子星早前再提出上訴,指本港與印度政府簽訂的引渡協議中的所謂「包底」條文,是指簽訂協議時尚未出現的控罪。上訴庭今頒下判詞,裁定屬可引渡的控罪,案件將進入交付程序,審視越獄案有否表面證供。

上訴庭法官於判詞提及,香港及印度均有越獄的相關控罪,而且越獄控罪可判處1年以上監禁,故本案中的越獄控罪在香港與印度之間的引渡條款中涵蓋。

法官下令案件發還下級法院作交付程序,審視越獄案有否表面證供,及進行引導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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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